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澳洲移民部长干预-MIU 移民法1958年351、417和501J条款下的部长干预 ![]() 最近很多客户的背景是夫妻双方都没有澳洲永居(PR)身份, 也并非是澳洲公民。大多数的夫妻或单亲父/母的身份是持有过桥签证或甚至是在澳洲非法逗留了一段时间。 但是他们多年前来到澳洲, 已经跟其他国家/社会生活脱节, 完全习惯和适应了澳洲的生活环境,他们在澳洲已经成了家,立了业,甚至生育子女(们)。孩子(们)已经完全融入到澳洲的生活、学习环境,如果这个期间迫使他们离开澳洲,他们的孩子(们)将面临很大的困难, 这个时候或许可以考虑一下是否满足部长干预(MIU)的申请条件。那么, 今天我们来简单的介绍一下部长干预MIU的一些基本知识。 概述 在[1958]移民法351、417和501J条款中的部长公共利益权力,解释了哪些类型的案件可能会被提交给部长,以及哪些类型的案件不会被提交给部长。 部长有权根据移民法1958年,在认为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来重新考虑某些个案件已经被给与拒绝的AAT决定,使其对该人更有利。 您不应假定您的部长干预请求会被提交给部长。部长不必查看您的案件,就放弃了部长干预。当然大多数请求由部门根据部长的指导方针进行处理,只有少数请求被提交给部长。 部长的指导方针 部长的指导方针描述了可能提交部长考虑的案件类型。他们根据这些指导方针评估所有请求。未符合指导方针的请求将由他们处理完结。大多数请求不符合指导方针,未被提交给部长。 部长已描述了哪些独特或特殊情况可以提交给部长考虑。指导方针中也列出了不适合考虑的案件类型。部长希望移民局在不进一步处理的情况下完结这些请求。 不成功的请求 部长干预不属于签证程序,极少数干预请求会成功。 如果部长不考虑或干预您的案件。他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请求的结果。 如果您的请求不成功,且没有其他移民事务正在进行,您应尽快离开澳大利亚。 如果有理由使您不能迅速离开,应联系最近的移民办公室。如果在澳大利亚没有有效签证而逗留,您有被拘留和遣返的风险,并可能因遣返费用而欠澳大利亚政府债务。 您的签证转来很重要 您应持续与移民局保持联系,且如果您在澳大利亚,应继续安排离境,即使您已提出部长干预请求。 除非您被移民拘留,部长希望您在请求处理期间持有有效签证。部长不希望考虑在社区中无合法身份的人的请求。如果您在社区中为非法非公民,他们会在不进一步处理的情况下完结您的请求。 这意味着您必须持有过桥签证或其他签证,或已申请过桥签证C、过桥签证D或过桥签证E。 如果在请求处理期间对您的移民状态有疑问,或收到他们要求您联系以确认移民状态的信函,应迅速联系他们。 伴侣的替代途径 如果您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伴侣,即使在澳大利亚期间被拒绝了其他类型的签证,也可能有资格申请伴侣签证。 部长已表示,不适合考虑可能有资格申请伴侣签证的人的部长干预请求。部长希望在不进一步处理的情况下完结这些请求。 如果在澳大利亚期间已经被拒绝伴侣签证,部长已表示,不适合在公共利益权力下考虑您的案件。部长希望在不进一步处理的情况下完结这些请求。 何时可以提出请求 如果您已收到AAT的决定,您可能可以提出部长干预请求。这意味着行政上诉法庭(AAT)和在2015年7月1日之前做出的移民审查法庭和难民审查法庭的审查决定。 部长的权力在以下情况下不可用:
如果您的请求因上述原因无法根据部长的公共利益权力进行考虑,他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谁可以提出请求 如果您已收到AAT的决定,可以提出部长干预请求。 包括家庭成员 只有当家庭成员也收到AAT决定时,才能在请求中包括他们。 如何提出请求 您或您的授权代表可以写信给部长请求干预。 需要明确说明请求中包括的人员,提供您的部门参考编号Referrence NO.(例如客户身份编号Client Identity number),并附上AAT决定的副本,以便于他们快速识别您的案件。 必须提供有关您情况的信息,以及为什么认为这些情况是独特或特殊的。必须包括所有相关的支持文件。请注意:尽量齐全的文件, 因为他们没有义务要求您提供进一步信息,通常会根据您初次提供的文件进行评估。 提供文件
比如,他们可能要求您:
如果要求您提供其他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再次提醒: 重要注意事项 请勿提供可移动电子设备上的文件(如USB或CD-ROM),这些将不被部门访问,并会在未考虑的情况下退回。 如果选择离开澳大利亚 如果选择在干预请求处理期间没有返回签证离开澳大利亚,他们可能会在不进一步处理的情况下完结您的请求。 独特或特殊情况的下资料准备指导 我们LMP律师团队将会根据客户的情况提供一对一的关于可能提交部长注意的独特或特殊情况的指导,包括哪些文件是需要提供给的, 哪些文件可能是不合格的。 如果有类似情况, 请联系我们预约移民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移民方案指导。 敬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的移民政策解读和相关资讯。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祝您的移民之路顺利! 免责声明:本文英文原文摘自移民局官网 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what-we-do/status-resolution-service/ministerial-intervention 本文中文翻译内容仅提供一般信息,可能会有变更。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或移民律师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详细信息。 ![]() ![]() 长按 扫码↑ 预约LMP移民律师咨询 ![]() ![]() 咨询热线 微信:1296307801 电话:+61 450 682 015 邮箱:fw@lmpi.com.au 网址:www.lmpi.com.au 小红书:LMP移民事务 关注LMP下方媒体平台文字 获取更多澳洲移民政策资讯 ![]() ☑小红书 ![]() ☑微信公众号 ![]() ☑Facebook脸书 分享 收藏 点赞 在看 ![]() LMP创始人兼首席律师-李嘉律师 李嘉(Jia Jack Li)律师自幼移居澳大利亚,于2001年毕业于悉尼大学法学院,并取得悉尼大学商业法律本科双学士学位,现为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律师、 澳洲联邦法院律师和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律师。李律师深谙澳洲文化,娴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敏锐独特的思维,丰富的实务经验,对移民法条的精准解读,铸就了他是一位澳洲当地行业内顶尖专业人士。 迄今李律师拥有行业经验二十余年,熟知澳洲各类移民签证类别, 他的敏锐且独特的逻辑思维,以及凭借对澳洲法律法条的精准解读,加之顾客至上的服务态度,赢得客户的尊重和一致认可。 李嘉律师擅长处理移民法领域疑难杂症。他主办的多个经典成功案例都被业界广为称著, 他的专业水准无疑在澳大利亚首屈一指。 ![]() 亲爱的客户朋友,在您预约我们的律师前 希望您能抽出一分钟的时间阅读以下内容: “澳大利亚的移民法非常复杂且在不断地更新。由于立法的不断变化和更新,因此移民律师对移民政策的准确解读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很多人认为只有那些重大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劳工法等牵扯到人们重大利益时才需要寻找专业律师请求帮助,往往忽略了签证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 并且大多数人分不清“移民中介”“移民代理”“移民律师”这些代称的区别。其实在澳洲,签证申请通常是一个“昂贵的程序”,这个“昂贵”表现在您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因此您最初选择并指定一个合格的专业移民律师将会非常非常重要。因为,您的代理律师需要帮助您在最开始的时候准确的规划好您的移民签证方案,快速的步入正轨,每一步谨慎对接,将“签证被拒,被取消”等概率降至最低。 从我们律师团队接触的海量疑难杂症案件来总结出的经验:其中很大比例的“疑难杂症”的前身也曾是简单的签证问题,为什么最终会贴上“简单的案子复杂化,最终变成疑难杂症”的标签呢。归根结底是由于最初的移民规划方案以及签证办理过程中的出现了本应该完全避免的失误造成的局面。因此,我们真诚的希望您能真正的寻求到一位具有资深移民签证处理经验且能为您提供可靠签证评估规划的资深移民律师来为您的移民之路保驾护航。 那么,LMP移民律师擅长的就是根据您的背景情况,深入研究为您量身定制 “最适合” 您的移民方案。我们虽然擅长移民领域的疑难杂症,但是我们希望让您的复杂签证历史背景简单化,最快最稳的拿到签证,安居澳洲。” *声明 以上信息是针对现行法律、法规作出的通用分析和解释,并不能将其作为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任何依据上述信息做出的任何行为和产生的法律后果,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