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婚姻的澳洲人 年轻人生育意愿降低,已经无须讳言。这就是越来越滞后的结婚年龄,以及单身贵族的不断增多。其实在任何较为发达的社会,尤其是全球生育率垫底的韩国和中国,这两个问题都是如影随形的,只不过造成这两种问题的原因,每个国家都是不尽相同的。澳洲之所以走向这一步,完全是因为它的婚姻政策造成的。也就是说,澳洲似乎有些咎由自取的意味。 ![]() 我们都知道,困扰欧洲的老大难问题,也是生育力低下的问题,所以欧洲才被迫引进大量难民,造成难民的无序化,引发进一步的社会问题,政府只能左右摇摆,深感棘手。欧洲的福利政策,某些方面比澳洲还要好,为什么问题却如此严峻?我认为,除了福利太好导致大家不必“养儿防老”之外,地小人稠是最大的症结,大家挤在狭窄的公寓楼中,是没有意愿生很多孩子的。但是澳洲地广人稀,大家庭随处可见,人们有结婚生子的条件和动机,但是根据澳洲人口普查的近15年的结果来看,澳洲自然生长的人口逐渐呈递减趋势,进入2010s之后,该趋势陡然变少,日前的生育率水平是1.45,远低于美国的1.65,若不是澳洲有较为弹性的移民政策,澳洲也逐渐会滑落到欧洲生育水平,真是令人大跌眼镜了。如此得天独厚的澳洲,为什么也会如此不济?一多半的原因,是澳洲自己的政策造成的。 ![]() 澳洲人民将澳洲划分为五大类,那便是:儿童,老人,女人,宠物和男人,也就是说,男人社会地位是最低下的,一旦发生冲突,男人一定会受到政策严惩。一旦男女离婚,男人的财产就会将多一半无偿划归给女人,也就是这样可怕的政策,身家万贯的男人,离婚之后都会成为“龟孙”,若是遇人不淑,离了两次三次,一定成为身无分文,不名一物了。朋友的一个老公,曾经有三四套房,结果离了两次婚,已经被净身出户,除了自己积攒的几款赛车玩具之外,真是一无所有,五六十岁的老男人孤掌难鸣,真是凄凄惨惨戚戚,这样的人,并不吸取教训,穷的叮当响还色心不已,只能找亚洲人给身份,不过他也无所谓,房子已经“一江春水向东流”了,他还怕什么!太多的案例摆在眼前,必然会让人举步不前,不敢越雷池一步了。 ![]() 澳洲的离婚手续相当简单,只要有一方单方提出申请则会进入观察期(Cooling period),一年之后,若提出离婚一方仍然坚持离婚,则离婚自动生效,不会产生国内为了离婚扯皮多少年的事情。这其实是非常可怕的隐患,因为离婚的魔影会一直盘旋在任何家庭的上空,也许某一日就会光临到你的头上。当然,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不会是男人,倘若女人觉得生活没意思,或者她红杏出墙心思活络,你都会防不胜防。她提出离婚之后,你苦心经营的事业家庭都会付诸东流,真是可怕至极!到了正式离婚之时,男女双方也会对簿公堂,划分财产。法官会把男女双方的各种财产都摆上台面,法律术语叫做“Assets pool”,这个pool除了房产之外,只要是家里有的任何东西,哪怕是针头线脑都会被囊括其中,由法官进行切割。如果男方拿不出女方出轨的证据,则一般进行三七分配,大头归女方。如果女方再拿出什么男方的勾三搭四的证据,哪怕是一张照片,一个暧昧短信,那么男方就死定了。能给你留下一成就上帝保佑了。如果男方不服,后果便极其严重。法院会强制占有你的房子,限你二十八天之内将自己的私物清空,二十八天之后则进入保护期(protection period),警察会在房子周围两公里之内设下岗哨,禁止你越境,否则逮捕。自己辛辛苦苦买下的房子,反而成了不速之客要被逮捕,真是感天动地窦娥冤啊。 ![]() 如果若是有了孩子,你被分出去的财产会更多,然后每个月要交出相当可观的抚养金,该津贴要到孩子成年之后。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政策,为了自己的孩子,吃糠咽菜都是应当的,但是你不能随意去见你的孩子,必须要女方认可之后才能见面,并且见面的时间地点和时常都要上报,你俨然就是画地为牢的犯人,只能定期求得孩子来探监。并且,除非女方坚持不要孩子,否则孩子的抚养权基本上不会交给男人。即便离婚是女方出轨,即便她是个风尘女子,只要在法院上一通哭天抹泪,陪审团都会偏重女人,而把男人真心的泪水当作是鳄鱼的眼泪。哎,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 国内几年前出台了新《婚姻法》,严格界定了什么是婚内财产,便于离婚后切割,但是澳洲的《婚姻法》杜绝任何形式的婚前财产,只要是在你名下的任何东西,不管你是何时所得,一律被视为婚内财产。一般的亚洲小康家庭,男人名下的房产,首付一般都是父母帮着付清的,该房产凝聚着父母含辛茹苦的血泪,但是澳洲可不管这个,只要提出离婚,该房产立刻进行切割。如果贷款已经付清,基本上都全部归为女方,若是贷款未付清,调解不果就会进行银行拍卖,然后按照三七的结果双方分钱。所以不还清贷款,男人还有一线生机,但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每日蝇营狗苟不就是为了一个安稳的窝吗?谁又会故意不还清贷款以防万一呢?这其实也是个悖论。当初中国《婚姻法》出台的时候,一群女人跳脚骂街,澳洲的《婚姻法》,男人只能忍气吞声,无可奈何。 ![]() 说两个血淋淋的案例吧,让大家了解,在金钱面前,爱情真的不值一提。当时去墨尔本的大洋路,导游司机说,他有一个东北女老乡,为人精明,国内离婚之后带着孩子,当初通过地下婚姻组织来到澳洲,同一个老外结婚,两年之内拿到PR,该老外也不富裕,但是为人中肯,属于老实巴交的工人阶级,唯一不良爱好就是喜欢喝酒。该女人觉得时机成熟之后,趁着老外酩酊大醉之时,实施苦肉计,自己用鞭子抽打自己的上身,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打碎几个酒瓶子,便打电话报警,说老公喝醉酒了家庭暴力。男人醉得不省人事,完全百口莫辩,该女人成功离婚,并且被联邦警察保护着,霸占了男人一生唯一的一套房产。该女子仍不死心,多次诬告前夫骚扰她,结果联邦警察强制该男人离职,去离这个房子方圆二十公里之外的地方生活。哎,我现在真替这个澳洲傻老外鸣不平,满心欢喜的一场婚姻,结果变成一场噩梦!真是惨绝人寰啊! ![]() 第二个例子,发生在我的好友身上。我有一个从初中一直玩到大学的同窗好友,也算是发小了吧,后来我考入北师大,他进入北大,我们一同要约,日后共同来澳洲指点江山,挥斥方遒。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和同班女生相恋,成为一对郎才女貌的璧人,被我们嫉妒的誉为“史上最配侠侣”。他们后来到了悉尼,男生苦苦挣扎了七年多,终于从悉尼大学博士毕业,不仅PR到手,还拿到了悉大的讲师资格,事业有了着落,和他的女神瓜熟蒂落。他的家境并不富裕,父母东拼西凑给他首付,买了悉尼一套公寓。幸福的人生终于向他招手,但是和他相恋十一年的女友,在他婚后三个月便提出离婚,他苦苦哀求未果,最后公寓楼被银行拍卖,自己只得到了三成。他本来为人低调木纳,突然收到婚姻和家庭的变故,父母退休养老的善款,多半都不翼而飞,实在是心力交瘁,竟然辞去了悉尼大学的职位,毅然回到京城,直至音信全无。我多次打他京城的宅电,也无人接听。哎,真心祈祷我的朋友可以平安无事,早日回归正轨。 ![]() 以上两个案例,只是澳洲众多男人血泪的沧海一粟,绝非是我夸大其词,澳洲真的是如此可怕,这样蛋疼的《婚姻法》,旦分没有色迷心窍的男人,也会被逼的心思活络,在财产面前,爱情薄如纸啊。 澳洲政府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却不从源头入手,而是亡羊补牢,宣布同居一年就算事实婚姻,如今连同居率都大幅减少了。哼哼,澳洲民政部逼得大家家破人亡,劳燕分飞啊。 ![]() 其实,在这里给广大男士支个招,因为最大的财产,关乎人命的,也不过就是房产,如何离婚之后房产不花落人家,在这里只有唯一的办法,就是成立一个家族信托基金“Family Trust”,当你婚前购买财产的时候,办理房产过户之时,花500澳币左右,通过律师办理一个“Trust”,从此这房产不是你一人所有,而是你家族所有,你可以在trust写上你父母的名字,这样房产只能在trust名下的各个成员中来回滚动,非trust人员,纵然她有万般诡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霸占。但是已经购买的房产就不能补救了。好莱坞一位大亨,名下有28栋酒店,他离了七八次婚,除了年轻时候不懂事,最老的一个酒店被判给前妻之外,其余的酒店一直牢牢把控的,别人无法染指。所以说年轻人一定要懂法,有了法律武器就可以保护自己,更多的,也是保护自己的父母免受伤害。 ![]() 其实,不结婚还有一个好处,男女(或者同性)双方都还是独立的个体,只不过De fecto而已,那么男女双方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两套房:一个投资的一个自住的,那么男女加起来就有四套房产,无需缴纳高额地税和房产税。如果一旦结婚,成为married状态,那么双方就合二为一,就只能拥有两套低税房产了。从财富增值的角度来说,不结婚也有利于聚沙成塔。(详情可以咨询丁吉姆严冬宜民事双方) ![]() 今天该文章发表之后,应该有很多女性对我大张挞伐了。其实在这里,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大家不要对号入座。将婚姻财产公开化,公平化,才是保证婚姻和谐的必要手段。郭德纲有句话说得颇具哲理,婚姻保证的不是爱情,婚姻保证的是利益 |